- 性 别:
- 男
- 出生年份:
- 1975
- 从业机构:
- 北京京默律师事务所
- 证件号码:
- 11101201010486125
- 联系电话:
- 180****8962
- 电子邮箱:
- 18511112922@139.com
王献锋律师,北京京默律师事务所主任,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,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,专注刑事辩护与代理,具有无罪、免刑、不起诉,取保候审、撤销案件等诸多成功刑事案例。面向全国承办刑事案件,对于当事人认为无罪或对事实、定性有异议,以及冤假错案申诉、再审等案件,欢迎联系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冤假错案,可减免费用承办。 电话(微信)18511112922 近年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: 1、2015年,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申某盗窃案,申某被指控盗窃4起,经王献锋律师辩护,法院判决单处罚金一千元; 2、2017年,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陈某涉嫌敲诈勒索宣告无罪案,一审检察机关指控三起敲诈勒索,经王献锋律师辩护,法院判决两起不成立;上诉后,二审认定第三起不成立,终审判决陈某无罪。该案被收录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《中国律师经典案例2017卷》 3、2017年,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诈骗案,检察机关指控李某五起犯罪,经王献锋律师辩护,其中数额最大的一起诈骗案,法院判决指控不成立。 4、2017年,河北省鸡泽县检察院办理的傅某涉嫌诈骗案,经辩护,案件被退回侦察机关,傅某办理取保候审,期满后未被追诉。 5、2018年,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办理的傅某涉嫌诈骗案,经辩护,成功办理取保候审,期满未追诉。 6、2018年,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区分局办理的王某涉嫌诈骗案,经辩护,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。 7、2018年,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辛某敲诈勒索案(二审),王献锋律师为辛某做无罪辩护,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,根据辛某的实际羁押期限确定改判了辛某的刑期。 8、2019年5月,办理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侦办的某强奸案,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,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被采纳,当事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,期满未追诉。 9、2019年7月,办理河北邯郸某故意伤害案,经辩护,当事人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。 电话(微信)18511112922
河北大学本科学历、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生
主要工作区域:北京-北京-丰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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